為規範我國參展廠商或徵展單位正確使用臺灣一等一標誌(EIS),以維護我國參展廠商權益及整體產業形象與商譽,參展廠商使用臺灣一等一標誌大小至少須A3尺寸為原則,固定黏貼於攤位明顯處,不得僅以立牌方式呈現或遊人員手執,並應注意美觀,不得展示非我國產製之產品。未依規定辦理致損害我國商譽等情事將依法究責辦理。